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于2018年06月27日在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通过了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18年06月28日17:00时至07月26日17:00时(共计20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0816-2883509(中科绵投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行政部)
特此公告
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28日
附件:
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